公司注销后,商标还有价值吗?该如何处置?

2021-10-13

今天的话题是:公司注销后,商标等知识产权该如何处置?是不是忘记处置就会跟着公司注销一起失效了呢?

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根据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标专用权转移制度 ,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忘记商标了,在公司注销后,只要该注册商标还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但是需要办理商标转移手续。



♦♦ 那么商标转移转让方需要哪些文件呢?♦♦
一、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况下);
二、受让方身份证明文件;
三、商标转让申请书;
四、转让方公司工商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五、转让方公司工商机关备案的清算组资格证明及清算报告文件;
六、转让方公司清算组或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移转)的证明;
七、转让方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如果清算报告已经明确了所有商标的权属,就不需出示第六条中的同意转让证明文件了。
虽然公司注销并不代表商标权消亡,但还是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转让或转移商标,如果置之不理就会让商标随着公司的注销一起消亡。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犹如企业孕育出来的孩子一样,需要用心呵护,才能茁壮成长,所以还是要提醒各位申请人,在企业日常商业管理中,商标管理也是需要重视的,在公司需要注销时一定不要忘记您的公司还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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